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流程是什么?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区域不受限制。
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 建筑工程、市政公共、水利和道路等行业设置的工程设施修订的丙级资质可以独立进入工程设施修订市场以外,其他行业的工程设施修订的丙级资质只以属于企业内部的非独立人设修订单位为对象。
初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的流程:
1、准备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材料,提出申请。
资质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申请的决定。
2、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初审。
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当对申请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业绩材料等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3、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在规定初审时限内,将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报送公函一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4、受理。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有关资质初审部门收到的初审材料和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者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公布审查意见。
5、网上公布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