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请问:到底谁是法人?谁是法人代表?谁是法定代表人?
一、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如果单位想做某事,它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做。只要一份书面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发出后,那么任何被单位派去做事情的人都可以被称为法定代表人,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换它。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三、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大家应该见过营业执照吧,营业执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由于管理不善而未能进行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自企业清算之日起三年以上未经营的,对企业破产负个人责任;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总结: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一、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如果单位想做某事,它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做。只要一份书面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发出后,那么任何被单位派去做事情的人都可以被称为法定代表人,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换它。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三、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大家应该见过营业执照吧,营业执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由于管理不善而未能进行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自企业清算之日起三年以上未经营的,对企业破产负个人责任;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总结: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