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怎么计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怎么计税?通常情况下企业在销售商品的时提供劳务的服务,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分为单独计量处理和合并一起计量处理,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内容请大家来阅读下述文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怎么计税

会计处理

当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时,如果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可以分别区分和计量,则销售货物应视为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应视为提供服务。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所得税处理

因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是相同的,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多大影响,可基于流转税处理的结果进行所得税处理.

其他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税法上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

2.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税法上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应调增收入总额.

3.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在税务处理上都应计入收入总额.

4.企业交换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使用商品、财产和服务进行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在税法上应视为销售商品、转让财产和提供服务。企业未将其作为收入处理的,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中应将其作为销售收入处理。

5.税法规定:非税收入:指依法征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债务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取得的与机构和场所实际相关的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收入。上述收入在会计处理中作为收入处理。

如何计算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税收?综上所述,事实上,根据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后所得的税收处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它可以分为单独计量和征税。如果不能单独测量,可以合并测量。;这个网站上有很多可以免费学习的相关材料。欢迎您在本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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