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中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要怎么选呢?
那么这两个怎么选呢?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转让上不会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双重征税,同时持股平台设立在部分地区。
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有哪些?
1、税负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独总税负不超过3.2%
2、无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一般纳税人0.5%-3%
4、个人独资企业除去运作成本后,投资分红至投资人个人账户时,不需要重复征收20%的个税;有别于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5、公司注册与注销相对于有限公司更为简单
6、财务会计要求严格程度低于有限公司
7、投资灵活
8、企业运营成本低
9、公司注册与公司注销更为简单
10、国家政策倾斜,估计个人创业,小微政策出台
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优惠园区可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比如江苏、安徽、重庆都可以。
那么合伙企业呢?
如果仅从少缴税的角度,当然是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均为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
但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分后税”的原则,把经营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后,以每个合伙人得到的收入,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可以降低适用的税率,当然应纳个税会减少。
比如,当年生产经营所得为10万元:
如果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缴个税为100000*35%-14750=20250;
如果注册为合伙企业,假定两个合伙人,平均分配,则每个合伙人分得5万,每个合伙人应交个税=50000*20%-3750=6250,两个合伙人共计交税12500.
合伙企业比个人独资企业少缴税7750元。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企业原为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有些合伙企业原为二人合伙,变更为多人合伙,因为合伙人越多,分配以后适用的税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