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严查公转私?10万起被查?误解了,真实规定是这样的
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将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浙江省、深圳市将自2020年10月起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大额现金管理先行试方案”的规定,对公账户的管理金额起点在50万元,对私账户的管理金额起点在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2015年9月24日下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
大型现金业务是指单位或个人客户在一家银行机构的柜面或大型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进行的、管理起点金额(含)以上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
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是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
启动试点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息日超过起息日的提款业务,原则上至少需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
此外,浙江省还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施工等4个行业的大额现金交易实行限额管理,个人每日现金交易限额分别为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
超过限额提取现金的,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提取现金的,凭提取用途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批后方可办理。
但现金与转帐并行不悖,转帐行为也并非完全禁止,许多转帐行为都合法合规。私下交换,如果是正常使用,那就更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文章结合央行最新的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文件,以及此前关于转帐和转账的相关规定,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一、什么是公转私有规定?符合哪些条件?不允许使用什么?
总的来说,只有8种情况,公转私符合规定,其他情况都有风险。
二、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情况如何?怎样安排?这是什么意思?
这份文件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特别是对某些人来说。但对一般人来说,这份文件对我们没什么影响。
三、在实际操作中,什么情况将是重点监管的?
共有9种情况,建议对照自查。
那您对公转私、私转私、现金管理等有关法规有何看法?